当前位置: 除夕_大年三十_除夕夜 >> 节日食俗 >> 春节加班工资怎么算正月初一初二初三上
东南网1月19日讯(本网记者张立庆)距离年春节只有不到一周时间,你的春节假期计划好了吗?根据《关于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年1月21日(星期六,除夕)至1月27日(星期五,初六)放假调休,共7天。1月28日(星期六)、1月29日(星期日)上班。
那么,春节加班工资怎么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年春节放假安排是年1月21日至1月27日放假,共7天,其中1月22日至24日(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是法定休假日。因此,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1月22日至24日法定休假日上班,应当另外支付不低于工资%的工资报酬,不得以调休抵消;安排劳动者在1月21日、1月25日至27日加班的,应首先安排其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工资报酬。
加班工资计算基数应按以下原则确定:
(1)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有明确约定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实际履行与劳动者合同约定不一致的,按实际履行的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
(2)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未明确约定,集体合同对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有约定的,按集体合同约定的与劳动者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
(3)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均无约定的,按《关于用人单位支付职工工资有关问题的规定》(闽劳综〔〕22号)确定。
另外,春节期间企业与职工可以就工资待遇、错峰休假、弹性休假、就地休假等内容进行集体协商,加强沟通对话,解决用工问题,稳定就业岗位。此外,企业还可以适当安排新春福利和送温暖活动,让就地过年的外来务工人员也能过一个好年。
(东南网)